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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郴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停止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公告》。《公告》明确,郴州市教育局自4月7日起停止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高校大中专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可联系郴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或户籍地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详见附表)。
责编:刘丹 编辑:邱梦
来源:郴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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